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7]159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7
实施时间: 2007-11-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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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7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严格按照国家税总要求办理,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的受理、审核与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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