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核定和预缴征收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地税政[2004]70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5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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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税务分局、市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市本级中小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进一步规范核定和预缴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防止税收流失,促进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逐步完善,市局对《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核定和预缴征收办法》(湖地税政[2002]7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核定和预缴征收办法(2004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防止税收流失,促进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逐步完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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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