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湖地税政[2005]22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4
实施时间: 2005-1-1
失效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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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本级各税务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近郊区范围是指:318国道外环线以西与湖州建成区结合部、太湖旅游度假区以南与湖州市建成区结合部;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年征收一次,当年8月1日起10日内缴纳。
  三、对按房产原值征收的房产税,当年8月1日起10日内缴纳;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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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文号:湖地税政[2007]115号
发文部门: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9
实施时间: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