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6]5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15
实施时间: 2006-3-1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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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2005年度市本级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已顺利结束,从年审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自开票纳税人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开具运输发票原始依据不够充足、应税收入记载不够齐全、驾驶员工资列支不够完整、已开具发票保管不够规范等问题。为加强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自开票纳税人的发票开具、财务核算等行为,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补充原始凭证的使用
  1、自开票纳税人在开具货运发票时,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外,必须依据《嘉兴市XX(运输单位名称)送货单》(无碳白色纸,规格为190*130,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送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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