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6]47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7
实施时间: 2006-4-27
失效时间: 2007-12-2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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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农村个体税收税款的征缴程序,规范和强化个体税收的征管工作,保障个体税收及时、足额地入库,现将有关加强和完善农村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全面推行“一户(卡)通”电子缴税方式
  1、凡在市本级农村范围内(包括建制镇)缴纳地方税(费)的所有个体工商户(除无证家庭织机户、洪合羊毛衫市场以外),从2006年7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户(卡)通”电子缴税方式,不再通过委托镇财政所代征形式入库税款。
  2、对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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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发文部门: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0
实施时间:20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