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申报出租房租金明显偏低实行核定计税额征收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4]17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
实施时间: 2004-1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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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当前,我市本级房屋租赁市场逐渐活跃,但存在着房屋出租收入不按规定纳税申报或申报不实,申报收入明显偏低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房的税收征管,充分体现税收公正、公平原则,根据浙江省综治办、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治安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2004]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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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 核定出租营业用房、写字楼、住宅租金收入表.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发文部门: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0
实施时间:20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