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5]27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28
实施时间: 2005-3-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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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4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市本级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为了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保障税收减免税政策效应,对新办服务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免税审批,实行每年审批的办法。减免税起始时间,企业为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时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为领取税务登记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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