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4]128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15
实施时间: 2004-9-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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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函[2004]18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市本级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税务分局要认真负责、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尽快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二、凡符合文件规定范围企业的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
  三、企业可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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