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法[2003]55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8
实施时间: 2003-3-1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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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征管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现将省局制定的《浙江省地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尚未按规定设置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县(市)地方税务局,务必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在2003年3月底前做好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置和人员调整工作,并将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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