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税收征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2]7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26
实施时间: 2002-4-26
失效时间: 2007-12-20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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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管局:
  近几年来,随着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较快,但是,税收管理却相对薄弱,税收秩序混乱,已成为税收征管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决定》,切实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税收征管,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现对进一步强化房屋租赁市场税收征管工作如下通知,望抓紧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税源隐蔽零散、征管难度大,各征管局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抓好日常征管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各有关科室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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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申报缴纳个人房屋出租收入各项税款的通知.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发文部门: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0
实施时间:20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