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06]1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2-14
实施时间: 2006-2-14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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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林业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有关规定,就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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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