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选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2]5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2
实施时间: 2002-3-12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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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管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管理功能,加强征管局与稽查局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也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税务稽查对象产生的透明度,充分体现税务稽查的公正和公开性,实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目的,不断加强税收征管水平,现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市本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税务稽查选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嘉兴市地方税务局选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选案委员会”),选案委员会主任由市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税政处、外税处、规费处、计财处、征管处、法规处、各征管局和稽查局的负责人组成。
  选案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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