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嘉兴市邮寄纳税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2]131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
实施时间: 2002-11-1
失效时间: 2007-12-2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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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管局:
  为了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简便、快速申报纳税(包括有关纳税资料),推进市本级地税征管改革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47号)精神,并结合市本级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推行纳税人以邮寄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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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嘉地税法[2007]181号
发文部门: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20
实施时间:200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