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8]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
实施时间: 2008-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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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税局(不发厦门),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自行印发。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设计了三种预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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