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2]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0
实施时间: 2008-3-10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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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省局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相应作以下清理: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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