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一[2000]3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3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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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主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为推进高校后勤的社会化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25号、省政府浙政发[1999]2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对2002年底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以下简称高校后勤实体),均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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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