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地税政发[2008]21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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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台州市椒江、黄岩、路桥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
  现将市局制订的《核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局。
  1.本《核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见台地税发〔2008〕14号文件附件2)为标准,对产品和行业进行分类,各单位在实际执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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