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州市总工会关于完善工会经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财库[2007]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6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4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及柯城、衢江区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工会维权工作的通知》(衢委办[2005]108号)精神,自2006年1月起,改变工会经费拨缴方式,机关和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征。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推广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6]384号)要求,2007年7月1日前将取消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纸基传递处理方式,相关业务一律通过小额支付系统的定期借记业务办理;我市地税部门自2007年8月1日起将使用《税友2006》软件。为适应上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经研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