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地税发[2009]54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6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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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市国税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支持我市建筑安装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加强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市区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外地建筑安装企业和外地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建筑安装企业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在我市建账建证,并向我市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上述建筑安装企业应按税收政策的规定按期预缴企业所得税;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及未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的上述建筑安装企业,对其依照8%应税所得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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