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地方税收定期定额民主评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征[2003]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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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
  为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方针,规范和加强税收定期定额管理,营造税收阳光工程,深化“两权”监督,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在各地试行的基础上,按照“合法有效、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省局制定了《地方税收定期定额民主评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注意把握征税主体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机关,是法定的征税主体,在民主评税过程中要正确行使和履行税收核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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