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三[2003]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19
实施时间: 2003-5-19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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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近年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多,房屋租赁情况越来越多。由于房屋租赁点多面广,税源零星分散,租金收入隐蔽性强,在税收管征中存在不少漏洞。为加强房屋租赁税收管理,全省通过12个单位开展强化和完善房屋租赁税收征管试点工作,为全省加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积累了经验。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强领导,重视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对本地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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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