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一户通” 电子缴税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10
实施时间: 2006-10-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21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区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温州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我市地税系统的电子缴税改革进程,使缴税凭证取得更方便,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与纳税成本,我局决定自2006年10月12日开始,温州市区的纳税人统一实行“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户通”电子缴税的适用对象
  本系统适用所有温州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管辖的企业纳税人缴纳地税征收的税、费、基金。企业纳税人以基本结算帐户为缴税帐户,个体双定户自主选择加入“一户通”的商业银行帐户为缴税帐户。
  二、温州市区已经加入“一户通”电子缴税的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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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户通”缴税系统使用手册.doc    
附件:“一户通”凭证打印系统操作说明.doc    
附件:委托扣税(费)协议书.doc    
附件:银行电子缴税付款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