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6-26
实施时间: 2008-6-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银行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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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市人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温州市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温州市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人民银行 温州市监察局 温州市审计局
  为规范我市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账户)管理,根据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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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预算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审批表.xls    
附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1.xls    
附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办事指南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