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经企[2009]12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5
实施时间: 2009-5-5
法规类型: 担保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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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信用担保机构: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帮助我市担保机构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切实减轻担保机构税负,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厦门市经发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将联合组织开展我市2009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申报免征营业税和续减营业税的评审、推荐工作。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信用担保机构认真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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