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地税政[2007]118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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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局、分局)、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国税发〔2007〕104号)规定,经研究,制定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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