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本级纯地税行业定额指标参数方案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地税征[2009]120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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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局、分局)、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体经济税收征管工作,完善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管理系统,科学、准确地核定定额,努力缩小定期定额户定额与实际营业额的差距,经对市本级个体行业调查测算,特调整《市本级纯地税行业定额指标参数方案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11月23日印发的《市本级纯地税行业定额指标参数方案表》同时废止。
  附件:市本级纯地税行业定额指标参数方案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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