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丽地税征[2010]32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26
实施时间: 2010-2-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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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局、分局)、信息中心: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地税纳税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地税发〔2009〕99号)的要求,结合丽水工作实际,现提出市本级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和提升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服务宗旨:深化纳税服务工作,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为市本级纳税群体提供公益性、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2010年2月底前结合丽水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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