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华市金明物资有限公司等119户企业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批复
发文文号: 金地税规[2005]9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9-26
实施时间: 2005-9-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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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集工作的通知》(金市地税规费[2004]79号)文件精神,经市局减免税领导小组审核,对金华市金明物资有限公司等58户企业同意给予减免照顾(详见附件一),对浙江汽车技工学校修理厂等61户企业不同意给予减免照顾(详见附件二)。请各分局及时通知企业,并根据TF2000系统要求做好相关事宜。
  特此批复。
  附件:
  1、同意减免2005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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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同意减免2005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企业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