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实施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金地税征[2006]6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15
实施时间: 2006-6-15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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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字[2006]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金华市本级实际,对下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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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