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报送税收征管档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5]6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1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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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减轻办税人员的工作量,我局决定从2004年开始把电子申报单位的纸质报表报送周期从原来的“按月报送”调整为“按年一次报送”,并要求电子申报单位将年度需报送税务机关的资料装订成册,制作成规范化的税收征管档案案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所有电子申报的企、事业单位。
  二、档案报送资料:当年各类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其他资料。
  三、档案装订要求:
  1、分册装订:纳税申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装订成一册,保管期限为25年;所得税汇缴材料和财务报表装订成一册,保管期限为长期。
  2、整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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