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5]128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9
实施时间: 2005-12-19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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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5]106号)有关规定,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区(含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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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统计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