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石灰石、建筑用石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5]3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20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43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保护有限的矿产资源,进一步加强资源税征管,现将《金华市石灰石、建筑用石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金华市局反馈。
  附件:金华市石灰石、建筑用石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加强资源税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内容失效: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