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7]16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8
实施时间: 2007-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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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税局、市地税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6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组织贯彻执行。
  一、发票印制
  (一)新版《不动产发票》和《建筑业发票》由各县(市)局按规定向市局报送印制计划,市局负责审核后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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