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征[2007]94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3
实施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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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4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出租房产的,应按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综合税费征收率按省局制定的“综合税费征收率测算表”确定,其中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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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嘉兴市个人出租房产综合税费征收率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