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土地等级及单位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2]14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22
实施时间: 2003-1-1
失效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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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区旧城改造力度的加大,城区面积迅速扩大,而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仍只局限于我市九十年代城市规划标准。这种现状与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的发展不相适应,既不利于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和平衡税收负担,也不利于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为使地方税政策与时俱进,规范税收征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解决纳税人税负不平衡的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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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