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4]15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0
实施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5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局各征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省地税局浙地税函[2004]18号函规定就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第(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