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0]4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3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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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凡我市过去执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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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