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2007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7]10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1
实施时间: 2007-12-2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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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减免税、费、基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版)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14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市区减免2007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减免条件
  (一)受灾企业
  遭受风、水、火等不可抗力严重自然灾害的企事业单位,损失金额减除保险公司赔偿的余额占总资产10%以上、30%以下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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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