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8]76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0
实施时间: 2008-9-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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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管理,根据市本级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即纳税人)转让股权取得所得,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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