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减免2008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8]92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8-11-2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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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审批管理,规范减免税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税费基金减免管理办法(2006年版)》和浙地税三[2008]8号便函的规定,经研究,现对市区2008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减免条件
  (一)纳税人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可分别根据下列情形,按照税收管理权限规定办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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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省减免税费基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