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9]9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1
实施时间: 2009-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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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分局要提高认识,全面理解贯彻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优质服务,积极辅导企业享受该项政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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