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2008年个体税收定额核定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征[2007]229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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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直属分局:
  你分局上报的《关于2008年个体定额核定标准的请示》(绍市国税直〔2007〕28号)收悉。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分局方案,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08年1月1号起(税款所属)按新确定的定额标准征收税款,努力实现个体税收逐年稳定增长。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附件:2008年个体税收定额核定标准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2008年个体税收定额核定标准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七年十月
  定额核定操作说明
  一、本定额核定标准仅适用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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