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2001]29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9
实施时间: 2001-2-19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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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各有关科室: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地方税务局有关政策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随军家属就业企业是为安置随军家属新办的企业,随军家属就业企业税收参照就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
  二、随军家属就业企业必须由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证明。其安置随军家属资格的认定、所得税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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