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2
实施时间: 2007-12-12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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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涉税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地税系统税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379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07〕58号)的精神,我局对现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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