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7]27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3-21
实施时间: 2007-3-21
失效时间: 2008-3-1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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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税务分局:
  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分局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映。
  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保密办法(试行)
  为保守纳税人秘密,维护纳税人权益和经济安全,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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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嘉地税政[2008]22号  
发文部门: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0
实施时间: 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