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10]11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15
实施时间: 2010-4-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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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10]2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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