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函[2003]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
实施时间: 2003-1-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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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直属征管局、稽查局:
  市局《关于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金地税政[2003]1号)下发后,各征管局对汇算清缴企业的纳税申报要求和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分配利润征纳个人所得税等规定解释口径不一致,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鉴于绝大多数企业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和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合二为一的事实,对市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02年度第四季度的纳税申报不作原则要求。对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代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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