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国税所[2009]48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6
实施时间: 2009-3-6
失效时间: 2012-3-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28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区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按照“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导思想,现就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的对象和范围
  汇算清缴的对象为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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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各类报表和资料.doc    
附件2:减免税事项具体报送资料及要求.doc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xls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doc    
附件7:汇算清缴其他有关表单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