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安置享受税收优惠人员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市地税政[2000]177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0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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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对安置失业人员、下岗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以下简称享受税收优惠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范围
  1、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2、安置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其他企业(即安置企业)。
  二、享受税收优惠人员的范围和资格认定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包括以下7类:①失业人员;②下岗职工;③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富余人员;④机关、事业单位精简机构富余人员;⑤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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