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
发文文号: 金地税政[2002]44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0
实施时间: 2002-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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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局各直属征管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建筑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市局经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金华市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建筑业税收一览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日
  金华市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业税收的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建筑市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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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4%失效;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中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市区建筑安装企业…按营业收入0.2%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废止:

发文标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有效的、已失效和应废止的、应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金地税法[2007]98号
发文部门: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2-12
实施时间:2007-12-12